劳动保障政策宣传
一、事项名称:劳动保障政策宣传
二、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一项
三、宣传对象及范围:门头沟区劳动者和驻区企业,具体对象由每次宣传计划确定。
四、办理条件:( 1 )、对于劳动法律法规和规范用工知识的常规宣传;( 2 )对于新出台劳动法律法规的重点宣传;( 3 )对于专门法律法规和用工制度的专项宣传。
五、办事程序:拟定宣传计划、组织实施宣传、评估宣传效果
六、办理时限:由宣传计划确定
七、费用情况:无
八、办理结果状态:达到宣传计划所规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