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稽核投诉 - 填写社会保险稽核接待投诉登记表说明

 

被投诉单位参保地须是门头沟区

一、 被投诉单位一栏填写被举报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空项。此栏注册或登记地址是营业执照住所地,经营或办公地址是被举报单位实际所在地。

二、 投诉人一栏内容填写投诉人本身自然情况,须真是准确,姓名要与身份证用名一致。

三、 投诉内容简要明确,如:“要求补缴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社会保险”即可,如某一项社会保险未缴可单独列出。

四、 附相关材料要用 A4 纸复印:(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显示“农户”“非农户”页;( 3 )劳动关系凭证复印件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4 )工资凭证复印件,包括工资条或银行流水单复印件等。签名日期填写交登记表当天日期。

五、 此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六、 此案受理后移交社会保险稽核部办理,电话: 69843553

 

门头沟区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13号
电话:69844705  传真:6984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