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代办 -- 养老、失业保险参保
二、事项依据:京劳险发 [1999]8 号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就业年龄内的本中心个人存档人员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条件:就业年龄内的本中心个人存档人员
(二)需提交的资料:
1. 个人存档卡 ;
2. 个人帐户转移单 ;
3.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 ;
4. 在外地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单和外地养老保险汇款到帐后的转移单 ;
5. 在单位缴纳过失业保险须带《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6. 以参保人 18 位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的北京银行借记卡或邮政储蓄结算帐户存折;
7. 参保人 18 位身份证或户口簿
五、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七、费用情况:无
八、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