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就发 [2006]89 号 颁布时间: 2006.06.28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 2006 〕 4 号)文件精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现将《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2中、重毒残疾人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