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闻

劳动保障局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 6 月 29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为使《劳动合同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我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 月 26 日 ,区劳动保障局在晨光饭店举办了第一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聘请市劳动保障局劳关处柏澜处长详细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全区各街道镇、驻区和区属企业的法人、用工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和劳资干部 600 多人参加了培训。副区长贾文勤、区工会主席任继明、劳动保障局局长杜斌英参加了培训班,副区长贾文勤做了开班动员。培训班上免费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手册、《劳动合同法企业宣传材料》、《劳动合同法职工宣传材料》 3000 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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