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拟订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宣传推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起草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 、负责统筹规划本区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就业工作,拟订促进就业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本区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的组织、运行管理;负责本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控制、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外省市劳动力进京就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政策性安置和知青工作。

4 、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对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负责依法处理辖区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和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 、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工资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区属企业内部分配,并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

6 、负责管理辖区劳动者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在职工人培训,转业与失业人员转岗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培训;负责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

7 、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拨付工作;负责对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伤认定、职业病或非因工伤害致残程度鉴定及定点医院资格评审、认定和医疗保险费用的监控管理工作。

8 、负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分类定期报告统计信息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预测报告。

9 、指导辖区街道、镇劳动科、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业务工作。

10 、承办区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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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13号
电话:69844705  传真:69842444